纪实:妻子外遇5年,丈夫大闹情夫公司,情夫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2万
【案件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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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古有西门庆偷情被抓,今有章先生印发宣传单败坏妻子情夫王某名声。
“你居然出轨了五年之久,离婚!一天也过不下去了!”章先生气愤地对着妻子吼道,原因是他在查看妻子手机时发现了妻子出轨的证据。
“好,离就离,反正我们过着也没意思。”章先生妻子朱女士也应和道,二人第二天就去办理了离婚。
本以为这件事就结束了,但出于男人的好胜心章先生对妻子情夫王某进行了秘密调查。不调查不知道,一调查发现了王某其实也并不是什么好家伙。
王某不仅有过多段婚姻,而且在婚姻内曾出轨多名女性,可以说长期和多人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发现了这一八卦的章先生简直是如获至宝,他想到了自己和妻子因为这个家伙离了婚气就不打一处来。
于是章先生利用舆论的力量开始大肆宣扬王某的“香艳情史”,他在微博上艾特王某所在公司的董事和合作商,还印发关于王某情史的宣传单在王某公司进行发放,这让王某名誉受损极其严重,还被公司辞退。
被辞退后的王某生气之余把章先生告上了法庭。他声称章先生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害自己丢失了工作,并要求章先生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款项共计22万元。
法院随即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调查,发现张先生的行为实在是事出有因。该起案件的起源主要源于王某破坏了章先生的家庭,导致章先生离婚。虽然章先生的行为确实欠妥,但实质上也没有对王某造成人身伤害。
经综合考虑法院做出了以下判决,法院承认章先生的行为确实是损害了王某的名誉权。但王某事先与章先生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致使章先生与妻子产生矛盾而最终离婚。鉴于此,章先生仅需要公开道歉即可,不需要赔偿王某要求的22万元。
【法律分析】
章先生在微博上联系王某所在公司的董事及合作商的行为,不仅对王某的名誉造成损失,很有可能还会对王某所在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这可能也就是王某公司将其开除的原因。
此外章先生在公共场合印发诋毁王某的宣传单也确实是不合理的行为,章先生虽然气愤,但是也应该运用合理的方式为自己讨回公道。章先生的一时冲动,很有可能使自己触犯侮辱罪或诽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章先生若在宣扬王某劣迹时进行夸大其词或者故意抹黑,那么他很有可能会构成此罪并接受法律制裁。但法律是有温度的,鉴于章先生也是事出有因便仅要求章先生公开道歉,并无过多的经济赔偿。
其实案件中的章先生首先应该和妻子朱某进行协商,因为王某就算想插足也要朱某愿意才可以,更何况两人维持了五年的“奸情”,可见朱某也是属于自愿行为。
这就说明妻子朱某已经违背了公序良俗,做出了背叛婚姻的行为。我国《婚姻法》确定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这也就要求男女双方需要在婚姻中保持对对方的忠诚。
案件中章先生的妻子朱某已然是已经违背了这一原则,因此朱某算是这段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在离婚时章先生完全可以要求朱某进行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朱某婚姻中出轨已经属于不忠或违法行为,若张先生因此气愤应当在离婚时和妻子朱某协商进行赔偿,而不是在事后又对王某进行披露。
两人既然走到了离婚这一步,就说明两人并不是对方的良人,章先生也就没必要因为一段不正确的姻缘而做出这样的过激行为。
王某在生活上本就是生活不检点的人,他的行为自然会在有一天受到相应的惩罚,也无需为了惩罚他而脏了自己的手。但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夫妻关系中一定要对对方保持坦诚和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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